《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3〕48号)相关规定执行。戏曲类专业按照全国普通高校戏曲类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工作协调小组的相关规定执行。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按普通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投档录取,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4.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最低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其最低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最低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其中,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须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须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对于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考生,高校可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探索建立文化成绩破格录取机制。在录取考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高校相关专业在我省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考生,可录取至对应的普通专业;其余考生限定录取至体育学类专业。

25.高校应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按投档规则和高校的调档要求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其中,“单个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6.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高校应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工作政策规定,以及本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等实行监督,督促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高校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档案管理,对招生计划调整等重要决策要做好集体研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27.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改录到其他学校。被香港有关高校单独招生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被高校单招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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