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
(二)馆员
担任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正式出版物或在省级以上内部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科学报告 1 篇以上,或本专业鉴赏、科普类文章 3 篇以上;
2.参与已实施的展览策划方案、宣传教育方案 3 篇以上;完成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 3 份以上;
3.参与编写经省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批准通过的文物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文物安全设计方案、文物修复、复制、拓印设计方案等 3 项以上并承担了具体技术工作;4.在基层或国家认定的老少边地区工作的文博工作者,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 1 篇,或为出版物、展览撰写文物类介绍条目、说明 10 条以上;
5.有专利发明或技术创新成果通过专家评估认可。
(三)副研究馆员
担任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科学报告 4 篇以上,其中 2 篇在文博类专业学术出版物上发表;或者参与编著的有较高水平的文博专业著作、译著、科学报告等 1 部以上,其中本人执笔完成 5 万字以上;
2.主持完成中型展览设计方案 2 项;或主要参与完成中型展览设计方案 6 项;或主持完成宣传教育方案 6 项;
3.主持编写经省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批准通过的文物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文物安全设计方案、文物修复、复制、拓印设计方案等 5 项以上并承担了具体技术工作;
4.获得省部级奖 1 项以上,或厅局级奖 2 项以上;
5.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 1 项以上,或厅局级科研项目2 项以上;
6.成功申报专利或通过专家评估认可的创造发明 1 项以上。
(四)研究馆员
担任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之一:
1.在国内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科学报告 6 篇以上,其中有 2 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参照北京大学或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著作、译著、科学报告等,本人执笔 10 万字以上;
3.获得国家级奖项 1 项以上,或省部级奖项 2 项以上;
4.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以上,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 2 项以上。
第十一条 外语、计算机水平和继续教育要求
外语、计算机水平、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文博系列职称的必备条件。
外语、计算机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外语是跨文化沟通能力的重要体现,鼓励文博专业技术人员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