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人员。担任研究实习员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中的2条以上:

1. 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国内外期刊或学术会议论文,或参编本专业相关的专著或译著;

2. 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 参与本专业领域的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或作为发明人之一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海外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

4. 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省(部)级科技奖励;或作为重大贡献者获得社会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1项以上;

5. 参与起草、修订行业(地方)标准、技术规范、法规1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

6. 作为主要参与人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技术转化服务、科学普及或评估工作等,形成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总结性技术报告、决策建议报告或研究报告,被市(厅)级以上部门采纳1项以上或县(处)级部门采纳2项以上(以发文或具体证明材料为准)。

第十三条 实验师职基本评价标准

基本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了解所从事专业的实验技术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熟悉实验技术相关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具备独立开展实验方案设计、实验仪器设备维护及改造工作的能力,能指导初级实验技术人员。担任助理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中的2条以上:

1. 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实验技术相关论文;

2. 承担并完成了本单位实验仪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需提供报告);

3. 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承担了项目相关的实验方案设计、实验平台建设、结果测试工作,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4. 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省部级科技奖励;或作为重大贡献者获得社会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1项以上;

5. 负责编写实验指导书,或参编正式出版的实验技术相关的著作或译著; 

6. 参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或作为发明人之一获得与所从事的实验技术工作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海外发明专利授权。

第四章 破格参评标准条件

第十四条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职称,破格申报须至少2名同行专家(具备正高级职称5年以上)推荐,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 破资历一般只能破一个“台阶”。破资历申报研究员(正高级实验师)、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职称时,须担任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3年以上。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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