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相关咨询

信件编号:

2023041300000041

提交时间:

2023-04-13

姓名:

李*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办件内容:

          1、请问外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的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我省是否具有同等效力并享受我省高级技师的相关政策待遇?如申请职业技能补贴等。(该社会评价组织在人社部备案,颁发的证书可在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询) 2、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考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否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3、技能补贴申请是向颁发证书组织或机构所在地申请还是向持证人所在地申请?

答复内容

  
李游同志,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您咨询的关于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在湖南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或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对于您考取的证书是否符合申领条件,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进行判断,若您考取的证书在该网站上可以查询到,则符合申领条件。 您可以在线上通过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或智慧人社APP,进入失业保险专题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也可以去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给您带来的不便,十分抱歉!感谢您对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