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行政执法局,有关中央驻湘高校、省属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有关驻湘央企、省属国企、住建行业企业,有关驻长律师事务所,省、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工作组织建设,切实发挥专家智库在行业决策咨询、业务审查和专业评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优秀专家统筹建立厅专家库。现就推荐申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统筹建立专家库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专家库类别及组建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统筹组建政策法规、房屋管理、建筑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勘察设计、绿色建造、招投标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机关自行采购项目比选等十大类专家库(专家库类别及专业领域分类表见附件1)。除机关自行采购项目比选专家库从厅直机关遴选专家组建外,其余九大类面向社会遴选专家组建。
二、专家入库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过硬,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廉洁公正,信用良好;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自愿参加专家工作,敢于担当奉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服从工作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工作标准规范,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备担当相应专家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四)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职业资格人员;或者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从事相关专业管理工作的在编人员;
(五)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电脑,胜任专家工作强度要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专家工作职责
根据个人申报意愿、专业特长及工作需要,入库专家在住建厅相关处室、单位的组织或委托下,主要承担以下一项或多项工作职责:
(一)参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政策法规咨询、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行业规划指导等,出具专家意见;
(二)参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管理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
(三)参与住房城乡建设有关项目、方案、成果的评审、评估、评价、论证等,出具专家意见;
(四)参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权限内相关资质资格的评审、审查,出具专家意见;
(五)参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有关项目的督导、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