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关于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问题

信件编号:

2023090500000053

提交时间:

2023-09-05

姓名:

刘*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办件内容:

          近年来,国家陆续印发了部分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定,明确了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广东、贵州等省份已明确“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比如注册测绘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对应工程师职称,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请问我省有无明确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能否出台明确规定? 参考资料: 1.《关于发布2022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贵州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3.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

答复内容

  
您好!我省于2019年已出台《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明确取得51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人才,可不再参加同一领域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直接认可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足相关规定且符合晋升高一层级职称条件的,可凭相应职业资格直接申报参评。相关文件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查阅下载。

答复部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时间  

2023-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