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评职称

信件编号:

2024030400000009

提交时间:

2024-03-04

姓名:

刘*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办件内容:

          请问下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调档案去社会评价机构里评工程类的职称吗?

答复内容

  
您好!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通过本人所在单位之外的渠道进行职称申报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

答复部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时间  

202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