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类型 |
6月16日 |
9:00-12:00 |
高级经济实务(第1批次) |
主观题 |
14:30-17:30 |
高级经济实务(第2批次) |
高级经济考试分为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专业类别的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二)报名属地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地点
2024年度我省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在长沙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三)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中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考试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