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时线上核认具体路径 1.市本级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学时核认:①个人登录公服系统(个人端),将相关年度公需和专业科目培训合格资料在线上进行上传,提交给单位审核——②单位登录公服系统(单位端),对申报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核——③主管部门复审后提交给娄底市本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复核认定(企业人员可无需主管部门审核)——④娄底市本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登录一体化平台进行复核认定——⑤个人下载并打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 2.县市区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学时核认:①个人登录公服系统(个人端),将相关年度公需和专业科目培训合格资料在线上进行上传,提交给单位审核——②单位登录公服系统(单位端),对申报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核——③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给所属县市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复审(企业人员可无需主管部门审核)——④县市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登录一体化平台复审后,提交给娄底市本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⑤娄底市本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登录一体化平台生成电子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 ⑥个人下载并打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 附件2 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细则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继续教育形式、学时核认所需材料、学时折算细则如下: 一、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核认所需材料 1. 参加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培训通知、培训课程表(或培训日程安排)、培训签到表或其他签到形式; (2)培训通知(或培训签到表、培训课程表、培训日程安排之一)、结业证书。 2. 参加继续教育实践活动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实践活动通知、加盖单位公章的派出通知; (2)实践活动通知(或实践报名表)、实践活动日志。 3. 参加网络平台专业课程等远程教育的提供以下材料: 课程时长(或课程内容)及结业证书。 4. 参加学术会议、讲座、访问、交流等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邀请函或通知、加盖公章的参会回执、学习笔记等资料;(2)会议通讯录、邮件回执、财务报账单等其他辅证材料。 5. 参加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提供结题(项)证明材料。 6. 出版著作(译作)的提供含作者名字的著作封面、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发表论文的提供刊物封面、刊号、含论文标题和作者姓名的目录复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