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邵阳经开区组织工作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和《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对2024年全市产业人才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专场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范围
1.凡在我市民营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符合工程系列等全省统一的评价办法及《邵阳市产业人才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专场评审申报评价标准》(附件1)的专技人才均可申报参评。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身体健康,个人自愿,申报参评职称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 1 年方可申报参评职称,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二、申报参评渠道
1.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专场职称评审,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可由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由所在地工商联、或所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及民营企业按属地化原则推荐申报。
2.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在原单位申报职称,不得参加民营企业专场职称评审。
三、申报参评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二份,以及申报职称相关材料(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述职报告、劳动合同、业绩成果等)复印件。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2。
(2)个人申报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截止至材料报送日2024年6月12日(含),任职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4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单位初审
各民营企业(用人单位)对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年度考核、工作业绩、成果、论文、外语、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参评材料中的复印材料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真实性,审核人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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