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内各电信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4〕18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方式 考试时间为9月28日8:30-12:30,采取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实行通信专业综合能力、通信专业实务两个科目连考。 二、考试专业设置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设置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有线方向、无线方向)、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5个专业。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即报考人)可结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报考人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级别、类别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根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 1.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3.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18〕74号)精神,技工院校中级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