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精神及2024年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202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
湖南省内医疗卫生有关单位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全省统一组织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以下简称“省卫高”)申报评审有关条件详见《2024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见附件1)。
三、评审有关事项
(一)“省卫高”评审
1.专业理论考试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正高70%、副高80%的比例确定合格标准。申报参评人员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免考人员除外),方可申报该专业“省卫高”评审。
2.本年度“省卫高”评审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见附件2)和业绩评审材料(见附件3)。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不再报送纸质材料,具体操作流程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72号)要求进行。业绩评审纸质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逐级审核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所有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初审,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于2024年9月30前完成形式审查。申报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其它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4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3.申报参评人员经材料复核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拟于2024年11月按专业分批进行,答辩采用案例分析形式,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答辩)通知单》为准。
4.综合评审按照专业理论考试成绩50%、面试(答辩)40%(其中实践能力评价20%,含专业能力评价15%和业绩代表作5%,答辩20%)、单位评分10%(评分要求见附件4)的权重构成综合成绩。继续教育情况直接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作为综合评审的主要依据。综合成绩当年有效。
5.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可享受的政策:
①优先申报评审。现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优先推荐参评;无空缺岗位的,可按急需紧缺人才申请评审职数。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不占整体通过率。
②开辟绿色通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