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关于中级政工师申报条件

信件编号:

2024082900000085

提交时间:

2024-08-29

姓名:

李*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办件内容:

          领导您好: 关于中级政工师申报条件想咨询以下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9号)文中的第三章申报评价标准-第九条业绩、成果要求-第三政工师要求: 1、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个 人获本单位表彰奖励或年度考核优秀等次1项以上。 请问个人获得县级表彰是否符合要求?“1项以上”的意思是否包含1项? 2、独立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有新闻采编资质的网站首页或理论版公开发表文章1篇以上,或独立在市州委宣传部、政研会以及全省各行业政研会的工作内刊和网站发表文章1篇以上。 请问新湖南、湖南农业、今日女报、潇湘女性网、常德日报、新石门网是否符合文章发表要求?“1篇以上”是否包含1篇?

答复内容

  
您好!中级政工师职称申报相关事宜请咨询省委宣传部0731-81126331。

答复部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时间  

202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