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市基层农业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潭人社函〔2022〕36号)精神,现就我市2024年度基层林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基层林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适用于县乡两级林业有关事业单位中在职在岗从事林业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

  中的林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职数要求

  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副高级职数实行比例单列、总量控制,不占各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县乡两级符合条件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参评,具体职数根据当年申报参评农业林业专业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定。

  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专技人才,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以其他渠道申报参评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由其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三、职称制度体系

  设置林业工程1个专业,下设调查规划、园林绿化、森林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经营与培育、水土保持、林业白蚁防治、林业科技推广、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产品加工及检验10个分支。

  四、评价标准

  建立能力评价核心指标,设定业绩为核心评价内容,单设创新性业绩评价,对突出贡献予以“一票肯定”评价。将新理念、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情况,对农民开展培训情况以及参与林业管理服务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及所取得的社会、经济及人才效益等作为评审依据,可提供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的解决当地重大技术问题或疑难问题的专项技术分析,对解决当地生产、科研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分析材料、本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技术解决方案、技术推广项目、成果转化、发明专利等作为代表作。

  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继续教育、论文、科研等情况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作为评审的参考内容。长期在乡镇工作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并在量化计分时赋予一定权重。

  五、申报基本条件

  (一)年度考核等条件

  1.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须达合格以上;

  2.事业单位人员受到行政处分记过或党纪处分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学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