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湘建建〔2018〕168号)等相关规定,我站将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知识培训,现将有关培训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报名分类
本次培训报名分为监督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两种类型。
二、培训对象
(一)监督岗位培训:全省各级监督机构新入职且具备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报名条件的人员或申请增加监督专业的监督人员。
(二)继续教育培训:全省各级监督机构2021年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资格证书》的监督人员。
三、培训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需登录“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两类培训的报名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四、监督岗位培训报名条件
(一)各监督机构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第六条等相关要求对监督岗位培训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和个人纸质资料提交至上一级监督机构。
(二)个人纸质资料清单
1.完成线上报名后,在线打印1份《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新进人员资格审核表》,须经所在监督机构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按申报培训专业提交2张一寸蓝底免冠近照。
3.提交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并经所在监督机构原件核对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交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在线验证有效期应设置为6个月。
5.提交1份《2024年度个人参保证明(实缴明细)》原件。
五、工作要求
1.线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25日,系统将于2月26日自动关闭报名通道,不受理逾期报名。
2.各监督机构负责审查核验本站报名人员与报名资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完整性,在线打印两类培训《报名汇总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随同报名资料交由当地市州级监督机构汇总。
3.各市州级监督机构应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培训报名工作,负责完成本地区报名资料的收集汇总和统一上报事项;确保工作高质高效,杜绝弄虚作假、应付了事。
4.各市州级监督机构应于2月28日前向我站报送本地区的两类培训《报名汇总表》(须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监督岗位培训报名纸质资料。
5.培训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部室:行业服务事务部
联系电话:0731-8895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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