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编制与岗位不在一个单位的高级职称评审问题咨询

信件编号:

2025030400000009

提交时间:

2025-03-04

姓名:

孙**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办件内容: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岗(专业)申报”参评职称。基层单位事业编人员存在混岗混编情况,职称评审资格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咨询: 1、事业编专业技术干部(中级农艺师、中级工程师等),工作岗位不在编制单位,一直在机关行政单位的业务科室(主要职责为农业业务的科室),中级满五年后是否可以有资格参评副高级农艺师、工程师等? 2、事业编专业技术干部(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等),工作岗位在事业单位农业业务科室(主要职责为与农业业务相关的科室),中级满五年是否可以参评副高级经济师、会计师等? 3、事业编专业技术干部(中级农艺师等),工作岗位不在编制单位,一直在行政机关单位非业务科室(如组织人事科等),每月抽两三天参加农业业务科室的工作(获得相关农业业绩资料),中级满五年,是否可以参评副高级农艺师等? 请逐条回复,谢谢!

答复内容

  
您好!现就您的来信回复如下: 一、事业编专业技术干部(中级农艺师、中级工程师等),工作岗位不在编制单位,一直在机关行政单位的业务科室(主要职责为农业业务的科室),中级满五年后,不能参评副高级农艺师、工程师等。 二、事业编专业技术干部(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等),工作岗位在事业单位农业业务科室(主要职责为与农业业务相关的科室),中级满五年后,不能参评副高级经济师、会计师等。 三、事业编专业技术干部(中级农艺师等),工作岗位不在编制单位,一直在行政机关单位非业务科室(如组织人事科等),每月抽两三天参加农业业务科室的工作(获得相关农业业绩资料),中级满五年后,不能参评副高级农艺师等。

答复部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时间  

202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