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株洲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依据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结合株洲实际,按照“树强队伍、助推工作”的原则,我们制定了《株洲市2019年度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株洲市新闻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5日
株洲市2019年度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评分细则
考核方式 |
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资料审查 |
新闻职业道德 |
新闻工作者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行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接中外、沟通世界的职责和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
20 |
任职资格 |
在媒体从事采编工作,具备合格学历。 |
5 |
在规定具备的最低学历(本科)的基础上,每提高一个学历层次加3分。 |
|
任职资历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二)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三)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1年,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
5 |
专业能力 |
具有较系统的新闻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新闻采编实践经验,能够较好地采编各种体裁的新闻稿件,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审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成果材料:三种及三种以上不同体裁的10篇代表作) |
15 |
工作业绩 |
每年采写的稿件不少于120篇,或编发的稿件不少于200篇,或采写、编发的稿件合计不少于150篇。 |
20 |
参与过3次以上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的报道或3个以上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的策划。 |
10 |
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在上级主流媒体发表有重大影响的宣传推介株洲的新闻作品:在中央主流媒体每刊发稿件1篇,或在省主流媒体每刊发稿件篇,加1分,最多加5分。(主流媒体特指党报、刊、台、网、新媒体客户端等) |
|
考核方式 |
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资料审查 |
论文、著作 |
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1篇。 |
5 |
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超过1篇的,每超过1篇加2分,最多加6分。 |
|
继续教育情况(加分项) |
参加专业相关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出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专业相关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合格加3分。 |
|
专业获奖情况(加分项)
(作品获奖,以奖励证书为依据;多人共同获奖,作者取前两名,责任编辑取第一名;单位获奖,不作为个人奖项;同一作品多次获奖,取其中最高奖项) |
获中国新闻奖一等奖加12分,获二等奖加10分,获三等奖加8分。 |
|
获中国广播影视奖大奖加12分,获提名奖加8分;获中国地市报新闻奖一等奖加8分,获二等奖加7分,获三等奖加6分;获赵超构新闻奖一等奖加8分,获二等奖加7分,获三等奖加6分。 |
|
获湖南省新闻奖一等奖加8分,获二等奖加7分,获三等奖加6分。 |
|
获湖南广播电视奖一等奖加8分,获二等奖加7分,获三等奖加6分;湖南省地州市报新闻奖一等奖加6分,获二等奖加5分,获三等奖加4分。 |
|
参加湖南省“好记者讲好故事”活动,获一等奖加8分,获二等奖加7分,获三等奖加6分,代表株洲市参加湖南省“好记者讲好故事”活动,加4分。 |
|
个人荣誉
(加分项) |
获湖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十佳记者或十佳编辑)荣誉,加8分。 |
|
下基层锻炼
(加分项) |
坚持“三贴近"原则,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和文风。在编辑岗位的,每年深入农村、厂矿、社区等生产生活第一线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在记者岗位的,常年深入农村、厂矿、社区等生产生活第一线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加3分。 |
|
说明 |
评分项总计80分,加分项依据事实加分。
1、所有材料均是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
2、不重复记分,同一内容只记分一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2)抄袭、剽窃、侵占他人成果;(3)违反新闻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