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一)《职称评审材料(一)》(按顺序整理)
1 .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2 .现有职称证明材料
3 .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4 .继续教育证明原件(近5年)
5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近5年)
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7.法律职业(律师)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8.其他材料
(二)《职称评审材料(二)》(按顺序整理)
1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不与其他材料装订)
2 .个人述职报告
3 .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4 .奖励证书复印件
5 .著作、论文(均须提交公开出版的原件,如上述材料较多,原件可独立装袋)
6 .案例材料(原件)
7 .执业期间办理案件数量的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汇总清单并注明重大影响的案件)
8.案卷材料(申报参评一级律师提供5个,申报参评二级律师提供4个,其中包括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9.其他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提供复印件的相关材料均要求加盖申报参评人员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证明办理案件数量的材料,应复印有相关单位印章的法律文书,加盖申报参评人员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评审材料袋请用质地较厚的专用纸质材料袋,并在材料袋封面和袋脊均注明申报参评人员姓名、申报参评系列、职称和所在(送审)单位;
4.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不得马虎潦草,更不得任意更改。
附件1:
(单位)拟申报 公示材料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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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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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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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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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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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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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及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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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技职称名称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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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何专技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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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 |
起止年月 |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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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 |
年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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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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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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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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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论文、案例相关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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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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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公示结果: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个 人 述 职 报 告
姓 名
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个人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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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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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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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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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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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院校何专业
几年制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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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何专业
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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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技
术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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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行
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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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获职称名
称及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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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
核结果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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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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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 |
从事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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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二、思想政治表现
三、学识水平
四、业务能力
附件3:
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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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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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工作单
位及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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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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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专业技术职称
及获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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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何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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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的主要
工作实绩(写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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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群
众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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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人
事职改部门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注:1、述职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实绩是否真实、准确、可靠,应提交所在工作部门半数以上群众参加的评议会进行评议。评议情况用写实的办法填在群众评议意见栏内。
2、群众评议意见和单位审核意见由组织填写,其余由个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