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要求

1.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2);

2.个人述职报告1份(只装订1份,需本人亲笔签名);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原件1份(省人社厅制定);

4.任现职称以来获得的奖励、荣誉证书,鉴定材料复印件(1奖1份,要求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单位纪检负责人签字);

5.外语、计算机考试相关合格材料复印件(按照湘人社发〔2018〕51号文件规定的外语、计算机考试建议目录提供,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

7.《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省人社厅制定);

8.任现职称以来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至少2篇,需注明其中1篇为代表作,代表作需提供原件及查重报告。省市两级申报者的参评论文,申报人必须是第一作者,并在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县及县以下单位申报者的参评论文,如无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可提供1篇由本人独自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作为参评论文。其他论文(非代表作)提供报刊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查重报告各1份。

2020年林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不进行论文盲审,由评委会根据论文代表作学术水平和查重报告进行量化评分,提交的所有论文必须附有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需在指定官网知网、万方、维普查验生成,且要求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单位纪检负责人签字。

9.任现职以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主要业绩成果资料汇编。本人以项目主持人、技术负责人、主要参加人身份开展的工作业绩,以及其他能说明工作业绩成果情况的材料(要求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负责人签字,逐页由两名以上证明人签字)。

二、其他要求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凡签名处必须本人亲笔签名,按要求留手印。申报人填报工作单位一栏时应填写申报人编制所在单位(需在湖南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打印申报人编制情况,并说明单位性质,要求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2.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申报职称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需注明市州,如永州市XX县森防站)。

3.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评审材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和查重报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未按要求填报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凡提供的材料证明人务必认真核对,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情况,证明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4.申报材料要求表格均可从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下载。

5.申报人应提交具有代表性、关键性的业绩材料,评审材料严格控制在2个档案袋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