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以下简称“基卫高”)评审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133号)和《长沙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长卫发〔2020〕3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基卫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基卫高评审机构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加强领导,确保评审质量,成立市基卫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敏泉
成 员:罗权球、曾候霖、赵 敏
基卫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权球任主任,尹剑任副主任,唐毅、李哲霞、杨帆为办公室成员;市计划生育科技服务中心负责职称评审的具体工作。
(二)成立基卫高评审工作监督小组。基卫高评审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全市基卫高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组 长:谭菊荣
副组长:杨 青
成 员:邱 英、吴帮文、吴胜辉
(三)关于评审委员会
基卫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基卫高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由1名主评委和16名评委组成,主评委由市卫健委分管领导(具有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担任,其他评委由市卫健委机关纪委从基卫高评委库中随机抽定。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参评人员
符合基卫高参评条件并参加了2017-2020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取最高理论成绩参评。自下年度开始,有效理论成绩为近三年(含评审当年)的考试成绩。
(二)专业设置
申报专业详见《长沙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设置》(附件1),申报专业需与理论考试专业一致。
(三)参评条件
参评条件详见《长沙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附件2)。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须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再报名参评。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报名参评的,成绩无效,费用不予退还,相关责任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参评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相关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须仔细核对申报人员各项信息是否与其提供的证件、证书等原件材料一致,认真审核其学历、资历、专业等是否符合各项规定,并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同意其申报。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协助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要成立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