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完成基础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进行的在职进修教育。其目的旨在使在职卫生人员不断学习同本专业有关的新知识、新技术,跟上医学科学的发展。因此,从教育的职能上看,它属于成人教育的范畴,是专业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完善。目的是使卫生人员在整个专业生涯中,更好地为部队卫勤保障和国防建设服务。
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科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二)Ⅱ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