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类别

时间

科目

语种

6月

19日

口译

9:00-10:00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英、法、日、阿、葡

10:30-11:00

三级《口译实务》

英、法、日、阿、葡

10:30-11:30

一级《口译实务》

英、法、日、阿、葡

13:30-14:30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英、法、日、阿、葡

15:00-16:00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英、法、日、阿、葡

6月

20日

笔译

9:00-11:0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英、法、日、阿、葡

13:30-16:3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英、法、日、阿、葡

11月

13日

口译

9:00-10:00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英、俄、德、西、朝/韩

10:30-11:00

三级《口译实务》

英、俄、德、西、朝/韩

10:30-11:30

一级《口译实务》

俄、德、西、朝/韩

13:30-14:30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英、俄、德、西、朝/韩

15:00-16:00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英、俄、德、西、朝/韩

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

11月

14日

笔译

9:00-11:0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英、俄、德、西、朝/韩

13:30-16:30

一级《笔译实务》

俄、德、西、朝/韩

二、三级《笔译实务》

英、俄、德、西、朝/韩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7号)精神,2021年度上、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分别于6月19日、20日和11月13日、14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口译、笔译考试各级别、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符合《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文件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一级翻译考试。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已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考试。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二级笔译翻译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截止2020年底)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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