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建筑工人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缓解当前建筑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构建政府指导,行业组织、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建筑工人职业培训体系,规范职业培训工作行为,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关于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实际,牵头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培训原则

培训工作遵循开放、自愿及“谁用人、谁负责”、“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企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实现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与现场施工有机结合。

二、培训范围

本工作指南适应于湖南省建筑工人的职业培训,目前主要包括:砌筑工(建筑瓦工、瓦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混凝土模板工)、机械设备安装工、通风工、安装起重工(起重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管道工(管工)、抹灰工、油漆工、镶贴工、装饰装修木工、防水工、手工木工、除尘工、测量放线工(测量工、工程测量员)、古建筑传统木工(木雕工、匾额工)、构件装配工和构件制作工等19个工种初、中级工培训。另根据建筑市场岗位实际和企业需要,适时开展其它工种的职业培训。

三、责任分工

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培训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依托原有工作基础,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完善“湖南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培训平台”),建设培训资源库、培训测试题库等,供培训机构、企业和个人自愿选择;引导行业自律,以“湖南省建设行业培训服务自律公约”(见附件1,以下简称“行业自律公约”)开展服务,规范培训行为。

培训机构须健全各项培训管理制度,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完善培训资源库;组织指导参训人员完成理论知识学习和测试;帮助指导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操作技能培训考评实施方案》(参考模版见附件2);协助企业进行操作技能评价;做好《湖南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报名表》(见附件3)、《个人操作技能培训记录表》(见附件4)、《湖南省建筑工人操作技能评价表》(见附件5)及成绩上传,以及培训过程中《操作技能培训考评实施方案》、企业操作技能评价标准、过程照片视频等档案资料的留存;向社会公开培训信息、培训服务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企业根据国家(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培训大纲,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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