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围绕株洲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吸引高端人才,推进产学研合作,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株洲市人民政府共同设立湖南省自然科学省市(株洲)联合基金(以下简称株洲联合基金)。
株洲联合基金是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用于引导和支持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科研人员与株洲市内企业紧密合作,合力解决本地企业生产实际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株洲联合基金有关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株洲市人民政府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实施细则》执行。
一、资助原则
1、本指南是依据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统筹规划,结合株洲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制定的。
2、株洲联合基金面向已经和即将与株洲市企业开展合作的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科研人员,项目不分类别,统称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
3、株洲联合基金以解决区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引导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二、主要资助方向
1、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围绕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装备、新能源汽车装备、高端工程机械装备、先进矿山及冶金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2、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围绕高端集成电路、物联网与工业大数据、工业设计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3、新材料领域:围绕金属新材料、硬质合金材料、先进陶瓷材料、纳米材料、绿色建筑材料、新型功能玻璃和新一代半导体材料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4、生物与医药领域:围绕生物技术产业、农业新品种选育、深加工和新药物开发开展相关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5、社会民生和节能环保领域:围绕先进储能、新能源利用、重金属污染防治、污水深度处理、大气污染治理、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新装备、新产品及新工艺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有关事项
1、株洲联合基金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项目申请一次。项目申请人须与株洲市合作企业认真沟通、准确选题,并在项目申报时出具与株洲市合作企业的合作协议,项目依托单位须确保株洲联合基金资助资金的专款专用。
2、项目申请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经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后,推荐至省基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