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马克思主义学院整体协同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省高校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口协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省高校每个国家级、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每年至少对口支援1个非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加强协作共建,打造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共同体,逐步提升全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水平,推动全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质量发展。 
二、支援单位 
全省高校国家级、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为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和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12所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受援范围 
全省高校非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2021年已获批专项经费支持受援单位不再申报。 
四、协作原则 
坚持示范引领。遵循以强带弱、重点帮扶的要求开展对口结对协作,充分发挥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共同发展。在协作共建中优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共建共享思政课教学资源,创新思政课教学方式方法,打造高素质思政教师队伍,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提高。 
坚持一体推进。强化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一体推进各项工作。 
五、协作内容和方式 
参照湖南省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协作双方马克思主义学院结合各自实际,针对受援马克思主义学院存在的短板问题与实际需求,确定协作内容、方式、措施等,签订对口协作协议书(见附件1),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协作内容一般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思政课教学实效提升、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研究、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人才培养等。 
协作方式一般包括:定期开展集体备课、共建共享教学资源、推广示范性教学经验、联合申报科研项目、联合举办学术会议、联合培养专业人才、共同拓展教师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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