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湖南省抗击新冠肺炎先进个人岗位聘任

信件编号:

2022102100000015

提交时间:

2022-10-21

姓名:

林**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办件内容:

          本人为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于2020年被评为湖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2021年通过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获得副高职称,12月31日收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的电子证书。请问是否有对抗疫一线工作人员、获得省级表彰者即评即聘的相关政策倾斜或相关文件?即本人2021年12月取得相关职称,单位聘任是否从取得职称后即可聘用,还是需等每年常规时间聘用?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关于全面落实保护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各项政策的具体措施》规定,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实行加分制,其参加防控的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分),累计工作1个月及以上的视同完成基层服务任务。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破格、免试申报高级职称。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达到国家或省内合格标准的直接聘任。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工作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在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后,单位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相应晋升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等级。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