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93号)、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2〕3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实地考核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组织管理,成立2022年度邵阳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实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恒荣
副组长:肖克勤
成 员:仇湘中 蒋兴东 陈代林 唐江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跃祥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原则
1.导向性原则。实地考核突出教育质量核心,体现社会发展对教育的新要求和教育发展的新趋势。
2.激励性原则。实地考核有利于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有利于增进师生之间、教师与管理人员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合作,达到以评促教、促管和促学的目的。
3.全面性原则。实地考核既要考核教师的教学效果,也要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促进整体优化。
4.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实地考核要坚持过程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
三、考核对象
全市2022年度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所有参评对象。
四、考核内容与方法
实地考核内容包括参评对象的“座谈调查”、“教学水平”、“民主测评”及材料真实性等方面。主要通过推门听课、答辨、专家评议、座谈、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同时在考核单位发布考核预告(附件8)。实地考核共100分(其中教师职业道德占20%,课堂评价30%、面试答辩20%、同行公认度10%、家长(服务对象)满意度10%、学生满意度10%)。实地考核成绩占教师职称评审总成绩20%的权重。考虑到中小学高级教师参评的专业特点,各项内容的要求有所不同。
(一)“职业道德”测评
操作办法:考评组随机抽取学校各级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共10名进行座谈及问卷调查。《职业道德问卷调查表》见附件2。
在实地考核中,发现参评对象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并经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教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特殊学校、任教小学三年级以下(含三年级)班级的参评教师,不向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计分方式:职业道德得分=参评人员座谈调查问卷得分总和÷参评师生人数。
(二)“教学能力”考核
教学能力考核考评组由3-5名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评委组成,实行首席评委负责制对参评对象教学能力考核工作负责。
1.课堂教学
操作办法:考评组通过深入参评教师学校所任教班级推门听课的方式对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