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类型

10月19日

8:30-11:00

药事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

14:30-17:0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客观题

10月20日

8:30-11: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14:30-17: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注: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

(二)报名属地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地点

2024年度我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将在全省14个市州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

1.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工作年限及其他相关要求

1. 工作年限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

2.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精神,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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