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主持技术技能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或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在指导及培养高级、一级、二级、三级实习指导教师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任现职以来,在学校上 1 次本专业或本课程公开课或示范课,或进行 1 次专题讲座、或为省级专业(学科)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或主持或主要参与省级精品课程、或开发课程资源(包括课程方案、教案、课件、视频、教学软件等)有1项以上被校级以上教学资源网采用。

(7)任教以来具有累计6年以上从事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员等相关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经历,或带领学生下企业顶岗实习累计时间达到6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参与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作为班主任或辅导员,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专业或课程建设能力。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胜任本专业的主要实习实训教学工作,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或参加过教育部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素质提升培训与考核或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具有一定的市场调研分析与把握能力,了解本专业市场需求、行业企业标准及技术发展动态,能按照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要求,把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专业建设方向;具备配合专业建设,协助开发研制新的实习实训设备、实习实训课程、应用软件的能力。参与制定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参与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

(2)教育教学与实践经历。任现职以来,承担本专业或本课程1门以上课程实验、生产实习、技能强化训练等实践课程的系统教学;年均授课或指导学生实习实训240学时以上。兼任管理工作或进修、在职攻读学位的可适当减少,但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3)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具备与任职专业相符的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1+X职业技能证书。

(4)教育教学质量。近五年以来,任教课程或指导的实习实训项目,教学考核等级达到“良好”以上标准,其中至少有1个学期等级为“优秀”,学校和学生评价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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