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3)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具备与任职专业相符的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1+X职业技能证书。

  (4)教育教学质量。近五年以来,任教课程或指导的实习实训项目,教学考核等级达到“良好”以上标准,其中至少有1个学期等级为“优秀”,学校和学生评价优良率在80%以上。

  (5)教学和教研教改水平。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实训教学经验丰富,实训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实训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实训教学经验。在教学中注重学生的知识、能力(技能)、态度的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及学习能力、应用能力、协作能力和创造能力得到充分培养;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按照“教、学、做”合一的总体原则选择教学方法,能利用创新手段组织教学,教学效果优良。具有较强的组织开展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技术革新的能力,取得较突出的成果,起到带头人的作用。

  (6)业务指导能力。参与技术技能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在指导及培养一级、二级、三级实习指导教师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在学校上1次本专业或本课程公开课或示范课,或进行1次专题讲座、或为省级专业(学科)教学团队成员、或参与省级精品课程、或开发课程资源(包括课程方案、教案、课件、视频、教学软件等)有1项以上被校级以上教学资源网采用。

  (7)任教以来具有累计3年以上从事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员等相关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经历,或带领学生下企业顶岗实习累计时间达到3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只需累计1年以上此类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参与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作为班主任或辅导员,班级管理经验丰富,较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形成可供学习借鉴的德育经验,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3.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专业或课程建设能力。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本专业的教学原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等,能完成本专业的主要实习实训教学任务;或参加过教育部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素质提升培训或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合格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参与制定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参与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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