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创设与利用的能力、对学生进行特殊教育评估和个别化教育设计、组织和实施的能力。

(3)课堂教学能够正确把握,将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与生活实践整合,具有基本的康复训练技能,能运用沟通策略和辅助技术进行沟通,与学生交流互动良好。

(4)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与社区融合活动。

(5)具有讲授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校本课程开发。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并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教育案例。

4.在培养二、三级教师的业务水平与教育教学能力上有一定的成绩。

(四)二、三级教师

1.掌握教育规律,具有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生学习的教育教学理念,将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承担或协助做好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能够与学生、家长进行较好的交流。

3.能正确把握和运用本学科知识与生活实践的联系,培养学生独立生活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4.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性规律和独特性,能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积极开展教育诊断评估、环境创设、个别化教育、课程整合和沟通以及辅助技术运用等工作。

5.协助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促进学生的社区融合。

第十七条 教研人员(教育部门主管的省、市、县教研机构及教师培训机构等国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要求

(一)正高级教师

1.指导水平一流,服务成效卓著

(1)认真规划本区域内的教研教改活动,制定较完善的中长期教研规划、年度教研计划、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构建促进区域内教研工作的激励机制。构建校内、校际和区域内的教研组织合作机制,有效推动教研活动的开展,促进本地区教研水平的整体提高。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区域内学校和教师的主体作用,精心组织符合本地实际的教研活动,分类推进,分校实施。教研活动主题明确,组织严谨,过程规范,重点突出,效果明显。根据学校教学和教师工作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教研组织形式,方便教师参与教研活动,调动教师参与教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教研过程和效果的评价、反馈,注重教研工作反思,提高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指导区域内学校制定中长期和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推动本区域内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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