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于5个工作日(可分年度公示或一次性公示),再由主管部门复审确认。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参评人员的《登记手册》、公需科目培训材料、专业科目培训合格人员公示名单,于7月10日至8月18日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统一核验办理《学时认定单》或《合格证明》。原则上不接受部门下属单位和个人办理。 (二)县市区学时核认。县市区参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中、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使用统一的《合格证明》《学时认定单》(免费申领)。 (三)其他人员学时核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档案托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中核认办理。中央、省驻株单位2023年委托我市进行中级职称评审的,继续教育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合格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人事部门收集汇总本年度委托评审人员名单、公示材料,于8月1日至8月25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统一核认办理《合格证明》。 四、其他要求 (一)用人单位需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和保障。鼓励用人单位自行开展线下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可结合行业(单位)特点自主选题,专业科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培训结果直接认定为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可面向全市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等组织的培训所取得的学时全市范围内认可。 (二)严格线上网络培训证书管理,所有网络培训基地主管部门需于每年3月3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提供平台证书专用查询账号和备案申请,逾期不交的,培训结果不予认可。我市已认可的网络培训基地见附件2。 (三)专业技术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核认并开具《学时认定单》(《合格证明》)的,本年度进行学时核认时只需提供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合格证明》)和后续年度培训材料。如:办理了2017~2021年学时认定单的,2023年度办理时,提供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和2022年度相关材料即可。 相关表格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hunan.gov.cn)专题专栏下载。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