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类专业的,应取得执业医师(不含助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取得相应执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医学类申报参评人员应严格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选择相应专业申报参评。
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范围和工作岗位不一致的问题,允许执业范围为中西医结合的医师申报参评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眼科学、中医肛肠科学、中医耳鼻喉科学、中医针灸科学、中医皮肤病学、中医推拿科学专业。允许执业范围为中医专业(精神)和中西医结合(精神)的医师申报参评精神病学专业。允许执业范围为妇产科的医师申报参评妇女保健专业,执业范围为儿科的医师申报参评儿童保健专业。心电诊断岗位的医师(执业范围为内科、心电诊断、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可申报参评心电诊断专业。脑电诊断岗位的医师(执业范围为内科、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可申报参评脑电诊断专业。允许心电诊断(执业范围为内科、心电诊断、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脑电诊断(执业范围为内科、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岗位的医师以心电学技术、脑电图技术的中级职称作为台阶,申报参评高级职称的心电诊断、脑电诊断专业。允许执业范围为医学检验、病理专业的临床医师以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副高职称作为台阶申报参评临床医学检验学专业。2023年聘任卫生系列其他专业职称的,可以原聘任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作为台阶申报参评卫生管理专业副高或正高职称;自2024年起,申报参评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职称须取得下一级卫生(医院)管理专业职称并聘任满1年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
五、基层服务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职称的,应当有累计1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一)下基层对象
在政府办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申报参评临床、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等类别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人员。
(二)下基层服务单位
原则上城市三级医院医师需到县级医疗单位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服务;城市二级医院医师需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服务。同一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在社区设立的分支机构不能作为下基层服务单位。
(三)下基层服务方式
下基层服务必须从实际出发,按需支援,不拘形式,讲究实际效果。支援医院可以根据需求与受援单位商定对口支援的形式,实行坐诊与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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