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满2年;
(3)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4.申报管理员,须具备大学专科、高中毕业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注:上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二)破格申报
申报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适当放宽前述资历、学历、年限等限制。
1.在档案保管与利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
2.在档案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其主要业绩得到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认可;
3.取得的档案相关专业研究成果在省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档案工作创新项目或试点项目,经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鉴定,达到该领域国内先进水平;
5.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
6.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基础性工作。
(三)同级职称转评
非档案系列职称的,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可转评同级别档案系列职称。取得同级别档案系列职称后,任职资历可与原任职资历连续计算。
(四)特定人才申报
特定人才群体参加职称评审,须符合《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67号)规定的条件。其中,2022年3月31日之后选派的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2〕14号)要求执行。
(五)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
(六)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
按照原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执行。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2023年度馆员申报材料由市人社局负责接收并进行资格审查后,再由市档案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助理馆员申报材料直接由市档案系列职改办负责接收审查并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相关表格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的“职称和职业资格”栏下载。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同级职称转评申报或其他方式申报的人员,均须按《申报材料报送指南》(见附件)准备申报材料。
五、费用缴纳
职称评审收费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的标准执行。
六、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一)申报档案专业技术初级职称
时 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地 点:市委办档案业务指导科(市委一号楼611室)
联系人:李 霞
电 话:7786539
(二)申报档案专业技术中级职称
时 间: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24日
地 点:市人社局专技科(5楼512室)
联系人:肖 琴
电 话:7893116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档案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