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情况“照片”处需要张贴照片 (4)表格内“初任职称前工作情况”,需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5)呈报表“第八项考核鉴定及审批意见,基层单位意见”需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如果硕士学历学位证为非理工科专业,请同时提交学士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在职研究生只需提供学位证复印件。 (四)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请确保发证前二维码在有效期内。 (五)申报人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六)企业同意推荐本公司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花名册1份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均需加盖公章。 (七)个人申报材料顺序依次为《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八)若用“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年限”条件申报,需要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当时工作的单位出具证明或者提供当时的社保情况表)。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一个月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异动备案表》复印件1份,非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为非在编人员”证明原件一份。 (十)资料由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集中报送。 (十一)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学历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审核盖章并签注“已核,**(审核人姓名)”,并在《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相应处签字盖章。 (十二)表格第6项“初任职称前工作情况”请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人事部门审查签章处签字盖公章,表格第8项,“基层单位意见”,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04 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接收材料时间:5月20日-6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湖南湘江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青山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口,东方红中路258号,尖山印象东南角) (三)联系电话:0731-88995422。 (四)认定工作结束后,将在湘江新区就业网发布通知,领回申报资料、职称证书等,请及时关注。 (五)本通知只针对硕士博士毕业生认定中级职称,2024年中高级职称评审预计在今年8月份启动,届时会在本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