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是全面加强我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相关人员,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健康人才积极申报、应报尽报,并为申报对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各地各单位要对标所列各级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坚持分类评价选拔,贯彻“破四唯”“立新标”有关要求,突出临床新技术能力、诊治疑难危重症能力、解决罕见病能力、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医学发展实际贡献。对在医学相关专业领域作出开创性贡献并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申报医学学科领军人才时,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2.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与信息真实有效。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及附件,不得弄虚作假。申报材料必须对照上述条件要求,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申报。凡申报手续不全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提交专家委员会评审。对弄虚作假、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等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按照科研诚信有关规定处理。

  3.坚持不逆向申报和同层次不重复申报原则。已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在外省入选后全职引进来湘的除外),已入选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湖南省“三尖”创新人才(不含“荷尖”人才项目)、芙蓉学者、芙蓉教学名师、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小荷”科技人才项目)、湖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省级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芙蓉计划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已获得湖南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荷尖”人才、“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的对象,可以申报医学学科领军人才和医学学科带头人,不得申报医学学科青年骨干人才。

  4.未入选芙蓉计划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医学学科青年骨干培育对象(详见附件)。

  七、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0731—84822047

  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731—84822242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731—85133385

  邮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30号综合楼511室,邮编:410008,电话:0731-8482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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