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潭人社函〔2024〕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湘潭市艺术、群文、文博、图书资料、体育教练员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湘潭市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工人身份未完成转岗的人员。
  
  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专技人才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材料,也不接受其申报参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身体健康、个人自愿,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职称,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相关规定。
  
  二、申报审核流程
  
  2024年度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一)个人自审。参评人员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线上线下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参评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留手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自行更改或调整《评审表》,且务必采用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二)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好公示工作,并在线上系统完成审核上报。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任职年限进行证明核实。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同时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用人单位应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并将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按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测评、公示、资格初审情况及结果须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资格初审及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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