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附件2)完成材料复核、方案呈报、结果备案等工作。
二、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县级人社部门、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完成参评人员线上资格审查材料的申报审核,并按要求按流程将审核结果提交至相应人社部门,再由人社部门提交至相应评委会。高级职称线上完成审核时间为9月5日前,初中级职称线上完成审核时间为9月16日前。
(二)高级职称申报参评的业绩评审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至9月5日,初中级职称申报参评的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6日。
(三)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为材料报送截止日2024年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4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四)自主评审单位(含市属高校、医院、企业)、中小学教师系列、基层系列(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报备的年度评审方案组织实施,请自行把握申报时间(可在9月前完成),应尽可能避免评审结果跨年度备案。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自2024年起,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国家或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2024年原则上按照各系列(专业)新修订的申报评价标准条件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申报评价标准条件暂未修订的系列(专业),应按照原标准条件和国家新出台的标准条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自主评审单位(含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应执行经备案的高于省标的标准条件。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遵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评审职数要求。
1.事业单位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推荐。各事业单位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3号)要求,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在空缺岗位范围内提出年度评审职数,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表格附公示情况截图,报至市人社局审核。2024年度评审职数审核工作应在8月10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2.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需申请职称评审职数的,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表格附公示情况截图,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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