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档案系列馆员职称满2年。

3.申报馆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7年;

(2)具备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4年;

(3)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2年;

(4)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4.申报助理馆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满4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满2年;

(3)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5.申报管理员,具备大学专科、高中毕业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注: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二)破格申报

申报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适当放宽前述资历、学历、年限等限制。

1.在档案保管与利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

2.在档案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其主要业绩得到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认可;

3.取得的档案相关专业研究成果在省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档案工作创新项目或试点项目,经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鉴定,达到该领域国内先进水平;

5.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

6.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基础性工作。

(三)同级职称转评申报

非档案系列职称的,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可转评同级别档案系列职称。转评通过后,该级任职时间从取得非档案系列同级职称起合并计算。

(四)特定人才申报

特定人才群体参加职称评审,须符合《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67号)规定的条件。2022年3月31日之后选派的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享受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2〕14号)执行。

(五)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执行。

(六)职称认定的申报

按照原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执行。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研究馆员

本年度研究馆员评审委托国家档案局组织,根据《国家档案局通知》要求,通过软件申报。软件将于2024年8月1日在公共邮箱saaczcp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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