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职称满2年;

(3)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3.申报管理员,具备大学专科、高中毕业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注: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二)破格申报

申报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适当放宽前述资历、学历、年限等限制。

1.在档案保管与利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

2.在档案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其主要业绩得到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认可;

3.取得的档案相关专业研究成果在省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档案工作创新项目或试点项目,经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鉴定,达到该领域国内先进水平;

5.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

6.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基础性工作。

(三)同级职称转评申报

非档案系列职称的,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可转评同级别档案系列职称。转评通过后,该级任职时间从取得非档案系列同级职称起合并计算。

(四)特定人才申报

特定人才群体参加职称评审,须符合《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67号)规定的条件。2022年3月31日之后选派的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享受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2〕14号)执行。

(五)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执行。

(六)职称认定的申报

按照原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执行。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根据《市人社局通知》要求,本年度馆员及以下职称采取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的申报评审方式。

1.个人填报。申报者须按照《馆员及以下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指南》(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照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2)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

    注:职称网上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指南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相关表格可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专题专栏”的“长沙职称”查看,市人社局专技处联系方式:0731-8490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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