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024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三)各评委会从10月开始组织评审,根据相关规定,评审结果备案时间为评委会投票表决日加5个公示工作日。为避免评审结果备案跨年度,各类评委会原则上需在2024年12月15日(含)前完成评议投票工作。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自2024年起,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国家或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2024年原则上按照各系列(专业)新修订的申报评价标准条件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申报评价标准条件暂未修订的系列(专业),应按照原标准条件和国家新出台的标准条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自主评审单位应执行经备案的高于省标的标准条件。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遵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评审职数申报
  
  1.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推荐。各事业单位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3号)要求,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在空缺岗位范围内科学确定本单位当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计划,并填写高(中)级评审职数申报表格《    年度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连同公示情况截图一并呈报张家界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2024年度评审职数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2.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可申请评审职数,按有关程序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对使用特殊政策超岗评审职数取得职称的专技人才,事业单位在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聘用。
  
  (1)依托省级引才工程(含备案的其他引才工程),从境内外引进来湘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2)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民生领域、文艺领域,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服务年限的创新类急需紧缺人才。
  
  (3)在乡镇专技岗位累计服务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专技人才(中小学教师、基层系列除外);扎根基层一线(与基层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期)特别优秀的青年博士;经考核合格出站留张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4)处于消化职数阶段的事业单位,为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可根据现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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