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标“与原件核对一致”字样。7、申报人需带身份证、现任资格证书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实。四、注意事项
1、2024年8月前已获得事业单位编制,不得在我办进行职称申报。档案借出状态的托管人员须先将档案归还后方可进行职称申报。
2、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须在现工作单位(高校)进行职称申报;律师系列的中级职称申报人员以市律师协会的通知进行职称申报。
3、各参评人员在上报参评材料时,申报材料要按目录顺序装订,否则不予受理;所有申报表格须双面打印,不得变更表格内容及样式;个人信息及联系电话务必填写正确。
(1)中级认定呈报表填表说明:呈报表封面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名称、线上申报单位名称一致。第5项“主要学习经历”从低至高填写。第6项“初任职称前工作情况”,人事部门审查签章栏须现工作单位人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现工作单位行政公章。第8项基层单位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需亲笔签名并写明“同意申报”的意见,加盖现工作单位行政公章。若单位是国企或事业单位,需在基层单位意见写明“xxx同志系我单位聘用人员,不占本单位编制和职数。(2)中、高级评审评审表填表说明:评审表封面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名称、线上申报单位名称一致。第2项-第4项从底至高填写,且第4项中人事部门审查签章栏须现工作单位人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现工作单位行政公章;第14项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写明“同意申报”的意见,且加盖现工作单位行政公章。若单位是国企或事业单位,需在基层单位意见写明“xxx同志系我单位聘用人员,不占本单位编制和职数。
4、按照各系列职改办要求,评审表(或呈报表)没有相关材料的地方填无。填写表格内容的方式需保持一致(若手写则全部手写)。
5、评审结束后,职称申报相关材料将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承诺书》送达职称申报相关材料。职称申报时请务必填写好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包括紧急联系人电话)及邮寄地址,如因个人原因填写错误造成后续补充材料、邮寄材料投递不到等相关事项责任自行承担,对超期未领取职称申报相关材料的,中心将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承诺书》的规定集中统一销毁材料,由此带来的损失,亦由申报人承担。
6、通过评审表(或呈报表)两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内,一份由评审机构保存,若申报人领取材料时档案已转出,由申报人本人存入档案内,丢失不补办。
7、如审核部门对相应的年限或材料有疑问,申报人需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各系列职改办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8、收费标准:职称评审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文件要求执行。五、材料报送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人才大楼一楼公共服务大厅5号窗口。
职称业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14、85063055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731-849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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