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职称满4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满2年;(3)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3.申报管理员,须具备大学专科、高中毕业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注:上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二)破格申报申报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适当放宽前述资历、学历、年限等限制。
  
  1.在档案保管与利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2.在档案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其主要业绩得到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认可;3.取得的档案相关专业研究成果在省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档案工作创新项目或试点项目,经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鉴定,达到该领域国内先进水平;5.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6.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基础性工作。
  
  (三)同级职称转评非档案系列职称的,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可转评同级别档案系列职称。转评通过后,该级任职时间从取得非档案系列同级职称起合并计算。
  
  (四)特定人才申报特定人才群体参加职称评审,须符合《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67号)规定的条件。其中,2022年3月31日之后选派的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享受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2〕14号)执行。
  
  (五)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执行。
  
  (六)职称认定的申报按照原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执行。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2024年度湘潭市档案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一)个人自审。申报人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根据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所在单位报送。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照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不再报送纸质材料。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
  
  (二)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
  
  1.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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