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律,充分体现“破五唯”要求,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加强对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资历、论文、奖项、帽子等的倾向。专任教师近五个学年度(2015年下学期—2020年上学期)教学工作量均须达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探索将帮扶改变学习困难学生或优化学生品格等具体情况及效果替代论文,也可以用教案(含教学反思)、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但要从严把握。继续教育作为申报参评的重要条件。
(三)突出教科研成果贡献度考核。加大教育教学成果在评审中的权重,着重考察论文、著作和课题等教科研成果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作用。积极推进“代表性成果”制度,每名申报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和著作在推荐参评时,教师合计不超过5篇(部),教科研训人员合计不超过8篇(部),均须提供原件。对申报参评人员提交的课题,着重考察课题研究成果在自身的教学实践中或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申报参评人员限报送任现职以来已在教育教学中推广应用的课题2项。
(四)注重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培养和造就教育家型教师的政策导向,充分考虑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教育实际和教学特点。推荐人选应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能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学校(单位)教育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积极参与本区域教师培训工作,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并在其中发挥积极的专业示范作用;积极参与全市名师工作室、农村名师工作站建设,促进城乡教师队伍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或修订等工作并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向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教师、乡村教师倾斜。教师在疫情防控一线的教育教学业绩赋予一定评价权重。疫情防控期间,教师承担在线教育教学、在线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计入教学工作量,可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教学业绩。
对乡村学校教师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刚性要求,侧重考察其教书育人实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且申报参评当年度仍在乡村学校任教,教育教学实践性成果特别突出的,或对本地本学校学科发展或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推荐。
三、推荐参评要求
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