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及要求进行申报(见附件)。
5.申报材料要求。按照《邵阳市基层中小学职称评审材料》要求进行申报。
(二)资深乡村高级教师
1.申报范围。在乡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截止2022年12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的乡村教师。
2.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符合《办法》中规定的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学历、资历与教学工作量(近5年教学工作量达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学校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年度考核、教师资格等基本条件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一)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对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2022年度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的岗位要求,按自愿原则向设岗学校的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对岗申报”(跨行政区域申报的,应当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并与设岗学校签订服务协议。申报人所在学校和设岗学校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加强沟通协调。申报人可自主选择参加全省统一或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种类型的职称。
2.学校推荐。申报人所在学校按照规定要求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真伪负责。并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学历、资历、继续教育、奖项、业绩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县市区审核。设岗学校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报人所在学校的推荐情况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形式审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时,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的,视为放弃申报参评。
5.综合评审。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高级职称由邵阳市教育局职改办组建年度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邵阳县除外)。评审材料经市职改办和市教育局职改办复核合格后,递交至年度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高评会采取观看教学案例、现场答辩、分类评价、量化打分等方式进行综合计分(教学案例占20%,现场答辩占比30%,材料评审占比50%),按通过比例择优确定评审拟通过对象。
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