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经核查发现申报人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取得职称的行为,依法依规撤销其相应职称,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并取消。
第二十五条评审专家须按有关要求签署评委承诺书,切实履行承诺。凡违反评审纪律,故意泄露专家身份,或利用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通报批评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学校(单位)因考核推荐工作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上访较多、争议较大,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出现重大舞弊或失职事件的学校(单位),要责成有关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出深刻检讨,并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评委会组建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职称评审权,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部队转业干部(专业技术士官)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首次申报参评取得职称,不受资历、原有无职称限制,可比照我省同类专技人才的条件执行。其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第二十八条其他说明
(一)学历
1.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所规定的学历,或人社部门承认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2.国(境)外留学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二)“双师型”素质的条件
具备“双师型”素质教师是指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同时担任过本专业的实习、实训课程的专任教师:有2年以上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持有本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和顶岗生产实习活动;或曾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三)教学工作量
指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系统地讲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设置的、纳入教学计划、有教学大纲、有考试考核的课程工作量。含课堂理论讲授、课程设计指导、应用技术实习实训指导、企业顶岗实习指导、毕业生就业或创业指导等。学校党政正职领导的教学工作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