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计算机、继续教育要求

外语、计算机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要求;申报高级职称的,外语、计算机水平作为工作学习业绩内容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设置为权重项一般分别为3%,设置为加分项分别为总分值的3%。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评审上一级职称的重要内容,设置为权重项为3%,设置为加分项为总分值的3%。特殊教育学校还需符合行业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即认可行业委托学校组织的有关特殊教育的继续教育校本培训)。

第四章 破格申报条件

第二十条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职称。

任职资历破格者须任现职时间应在3年以上。同时,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并须有至少一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第二十一条 破格申报业绩条件

(一)具备正常申报所需的基本条件和教育教学条件,且教学考核须达到“优秀”等级。

(二)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任现职以来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1)(2)项二选一,第(3)至(5)项三选一。

1.正高级教师

(1)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其先进事迹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或先进事迹被国家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2)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3)在教育教学方面指导教师或至少2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4)主持过国家级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5)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改成果奖等。

2.高级教师

(1)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其先进事迹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先进事迹被省部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2)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3)在教育教学方面指导教师或至少2名学生在省部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4)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5)获得省部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改成果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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