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

  (二)工作业绩要求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参评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业绩成果代表作1-3 份。

  (1)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临床病案、操作/手术视频、护理案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疫病防治报告等。

  (2)开展本专业医疗卫生新技术或新项目推广使用报告等。

  (3)培训、带教一定数量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进修生、见习/实习生等人员形成的人才培养报告。

  (4)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专利。

  (5)参与起草制定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规范、卫生标准、 临床指南等,或在本专业期刊公开发表的临床指南或专家共识。

  (6)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档案管理等工作形成的专题报告。

  (7)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经验和当地群众健康需求,参与创作的实用性科普作品。

  (8)结合本专业医疗实践,在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编写的本专业教材、著作等成果。

  (9)主持或参与的课题研究报告,获得的科技成果奖或教学奖励等成果。

  (10)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

  (三)工作量要求

  1.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

  ⑴履现职期间,平均每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圆满完成规定的业务工作量。

  ⑵履现职期间,每年在本单位举行本专业专题讲座或培训授课累计5次以上,经常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对下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病案、专题、诊断报告等进行指导与修改。

  ⑶在履现职期间,培养带教2名以上下一级卫生专业技术骨干。

  ⑷结合本专业实际,提供具有一定见解的现职期间本专业典型病案分析或专题技术报告2篇。

  2.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⑴履现职期间,平均每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圆满完成规定的业务工作量。

  ⑵履现职期间,每年在本单位举行本专业专题讲座或培训授课累计3次以上,主持或参与主持本专业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对下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病案、专题、诊断报告等进行指导与修改。

  ⑶在履现职期间,培养带教1名以上下一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⑷结合本专业实际,提供具有一定见解的现职期间本专业典型病案分析或专题技术报告1篇。

  六、继续教育和论文要求

  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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