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代表作、项目等业绩材料,证明确认任职年限等。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且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已备案的取消备案。 ③资格审查。单位初审后,按申报渠道经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汇总报市农业职改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对参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市农业职改办复核,评委会对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限部队转业和机关分流人员提供)。 (6)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2.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普通A4白纸双面打印胶装,不做特别装饰,不装订入册)。 (2)个人述职报告(共3份,装订1份入册)。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5)代表作(即参评材料)原件 (6)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未公开发表的,提供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的解决技术问题或疑难问题的专项技术分析,对生产、科研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分析材料、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 (7)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8)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9)基层服务佐证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1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二)材料填报及装订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