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七、监督监管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权益。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湖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发布证书领取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31-81111276(省通信专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二)考试用书征订。通信专业水平考试教材可使用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相关书籍,报考人可根据情况在“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自行自愿订购。
  
  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试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共同支持配合完成今年度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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